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
(一)使用或者變相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旗、國歌、國徽,軍旗、軍歌、軍徽;
(二)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、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;
(三)使用“國家級”、“最高級”、“最佳”、“國內空白”、“最好”、“金牌”、“名牌”、“優秀”、“資深”、“最佳”、“最賺”、“超賺”、“第一”、“唯一”、“最新”、“最高”“最先”、“巨星”、“著名”、“第一品牌”等絕對性和夸大用語;
(四)損害國家的尊嚴或者利益,泄露國家秘密;
(五)妨礙社會安定,損害社會公共利益;
(六)危害人身、財產安全,泄露個人隱私;
(七)妨礙社會公共秩序或者違背社會良好風尚;
(八)含有淫穢、色情、賭博、迷信、恐怖、暴力的內容;
(九)含有民族、種族、宗教、性別歧視的內容;
(十)妨礙環境、自然資源或者文化遺產保護;
(十一)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。
平臺商品廣告詞規則


- 下一篇:關于《虛假宣傳限制》的公告
- 上一篇:建站服務—如何設置商鋪模板?